按照省、州、县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进驻县发展改革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做好专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发展改革局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全体同志,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县粮食储备公司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组长强调,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涉粮工作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县委专项巡察组将充分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从推动查处涉粮领域失职失责及腐败和作风问题入手,剖析背后的根源、机理、规律,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督促县发展改革局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证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县发展改革局党委书记表示,县发展改革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找准问题、摸清症结、深剖原因,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解决制约影响我县粮食购销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在县发展改革局工作30日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878-6227288;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14:30—18:00;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来信地址:大姚县发展改革局办公楼305室;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和延伸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