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2022年3月28日至5月12日,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对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以金碧镇李湾社区、里长堡社区为重点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4个,问题线索7件10人。2022年6月15日至21日,县委第三轮巡察4个巡察组分别向3个被巡察党组织和金碧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反馈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离“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的目标有差距,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可度不高。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2021年州对县卫生健康工作考核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糖尿病患者管理等指标在全州排名靠后。执行医保政策不严,对所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业自律、医德医风教育和管理不够。公立医院网上挂号、线上支付等信息化建设滞后,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班子成员参与研究部署、检查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
整改意见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履职,扎实全面做好卫生健康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引领作用;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县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落实落细为民服务举措,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三是高度重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和依法执业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经费、物资的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城市综合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控不严
反馈问题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有落差,“抓投资、稳增长”工作有差距,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落实县委作风革命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和履职尽责有差距,棚户区改造拆迁扫尾工作推进缓慢,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不严格,对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促指导不到位。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管控意识不强,预算控制不严,工程质量跟踪监督不及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严,对毁坏市政基础设施、占用公共区域行为日常监督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财务支出列报不规范。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不严,部分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以行政班子会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不到位。
整改意见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作为局党组抓政策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理清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举措,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及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强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把学习贯彻《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十五届县委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四是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按照“四个融入”要求集成整改、接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扶贫资产监管不到位
反馈问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对脱贫攻坚期间小额信贷、互助社资金使用等风险研判不足,缺乏有效应对措施。扶贫资产监管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效益。对巡察、审计、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上级要求有差距,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全局、议大事的作用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严格,讨论不充分。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的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工作主动性不足,超前谋划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工作现象。
整改意见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全局,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合力,抓好党建助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等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是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抓实“八个衔接”,持续开展“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实施“十八项巩固拓展衔接工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扶贫资金使用风险研判,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加大跟踪问效,压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是抓实巡察、审计、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做好“后半篇文章”。
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视不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
反馈问题
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识不到位,贯彻执行政策宽松软,责任链条拧得不紧,监管缺位,合力不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础薄弱,全县村组核算单位多,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人员力量不足,专业能力弱,基础台账不健全。部分村组干部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淡薄,资金监管不到位,集体资金收支管理混乱。村组资产资源台账不全,底数不清,部分村组资产资源出让出租程序不规范、履约不到位,收益难保障。农村集体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违规自行发包、转包分包,质量监督不到位,竣工结算不及时,遗留问题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和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夯实农村集体“三资”工作基础。二是开展清理整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动态清理,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台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突出问题,深化提级监督和专项整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三是规范管理。加强村组干部法纪教育,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强化民主管理,推进阳光村务。四是压实责任。层层压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级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村组直接责任,全面强化会计委托管理,规范流程、严格审批。五是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纪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增强监督合力。
中共大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